甲工程公司委托王颖律师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科技公司欠付的货款、投标保证金、资金占用利息及仲裁费用。乙科技公司提供了部分结算单据,而甲工程公司面临着证据梳理和欠款金额确定的困境。
王颖律师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其中民商事相关案件500余件。接手案件后,她开始仔细审查证据。首先是笔迹比对,王颖律师逐页比对了30份结算单据上乙公司代表的签名字迹,发现其中5份单据的笔迹存在明显差异。她通过向乙公司获取样本进行验证,确定这5份单据可能存在问题,这使得后续在确定欠款金额时排除了这部分有争议的单据。王颖律师比对过上千份送货单,这样的经验让她能敏锐地发现笔迹异常。
接着是日期锁定,王颖律师将合同签订日期、供货日期和付款日期进行交叉核对,发现乙公司部分付款时间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延迟付款的情况。她通过银行流水进行验证,这一发现为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提供了依据。
然后调取微信记录,王颖律师从双方项目负责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了关于货物质量和交付时间的沟通内容,这对确定双方责任有重要作用。她还申请气象数据,以证明恶劣天气对供货进度的影响,为甲公司争取合理的供货时间。
王颖律师还申请调查令调取乙公司的入库系统数据,发现实际入库数量与结算单据上的数量存在差异,进一步核减了欠款金额。同时,她调取乙公司员工的考勤记录,以证明供货期间乙公司的人员情况,辅助判断供货的实际情况。最后,对于有争议的单据,王颖律师申请笔迹鉴定,确定了单据的真实性。
王颖律师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在仲裁庭上,她就欠款总额、还款计划、发票交付、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与对方充分磋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未付货款、投标保证金及仲裁费用总额,约定被申请人分期支付;申请人按期交付增值税发票,放弃其他仲裁请求;约定任意一期逾期则全部款项加速到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庭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有效锁定了甲公司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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