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郑州航XX经济综合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辽宁A公司与被告江苏B公司就30万元工程保证金返还产生争议。原告按约支付保证金后,因合同未实际履行要求返还却遭拒,遂于20XX年提起诉讼,诉求包括返还保证金、支付利息及赔偿维权费用等。此类跨区域建工纠纷,若进入实体审理,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增加当事人成本。
为何聚焦建工纠纷?
执业近十年的沈玉玮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不乏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在他看来,建设工程领域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众多环节和主体,容易产生纠纷。长期处理此类案件,让他熟悉了该领域的法律规定和行业特点,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面对这起跨区域建工纠纷,他深知其中的难点和挑战,但也凭借自己在该领域的深耕,有信心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专业调解的策略与实践
沈玉玮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合同约定及付款凭证。在处理过众多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经验告诉他,夯实证据链条是关键。他仔细整理原告支付30万元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双方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被告未返还保证金的事实,同时收集维权费用的相关票据,为原告的诉求奠定基础。结合《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他精准研判法律要点,明确被告不仅应返还保证金,还需赔偿维权费用。
在调解过程中,沈玉玮律师积极与法院和被告沟通。针对跨区域的特点,他搭建起沟通桥梁,消除沟通壁垒。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他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专业把控谈判节奏,坚守原告权益底线,最终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最终,被告分三期支付30万元保证金,并一次性支付原告全部维权费用。若未按期履行,款项加速到期,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此案后,沈玉玮律师在跨区域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调解经验更加丰富,也为同行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体现了专业深耕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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