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原告为女性,被告为男性。2018年XX月XX日,原、被告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代持公司23%股份,被告承诺原告年薪保底8万元。2020年1月原告离职后,被告拖延办理股权变更,还要求原告垫付7000元用于办理变更,却始终未完成变更。原告多次协商无果,遂引发纠纷。原告提出判决确认协议解除、被告协助进行股东变更工商登记以及支付年薪差额和归还垫付款的诉求。
吴俏俊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服务于杭州地区。该律师在12年时间里累计办理数百起各类案件,擅长婚姻家事、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民商事领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合同纠纷的专业把控能力,使她能够精准应对本案中代持股合同的复杂问题。
吴俏俊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全案材料进行梳理,将突破口锁定在律师函这一证据上。该律师函于2021年发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了原告解除协议的意愿。律师凭借12年的办案经验,敏锐地发现被告在收到律师函后未作回应存在违约可能。随后,律师将合作协议、工商截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与律师函进行比对,进一步确认被告违约的事实。同时,考虑到被告可能拒不出庭,律师还依据自身专业能力申请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庭审前,律师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
最终,法院于2021年X月XX日作出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已解除,原告将持有的公司23%股份归还被告,由被告协助办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被告支付原告工资差额及垫付款合计47713.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在结案前,吴俏俊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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