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中,工亡赔偿劳动争议这类案件与民生息息相关。某环境服务公司员工李X在2024年1月21日工作时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经认定为工伤。然而,由于公司未为李X缴纳社会保险,其近亲属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待遇,由此引发了一场劳动争议。亲属方将公司告上仲裁院,仲裁后公司不服又起诉至法院,提出“员工自身饮酒驾车存在过错”“赔偿项目重复主张”“亲属方不符合抚恤金条件”等理由,试图驳回亲属方诉请,而亲属方也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各项赔偿。
满林强律师接受亲属方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处理中。他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剖析。明确案件的核心争议,一是公司未缴社保的法定赔偿责任,二是员工过错是否减免责任,三是赔偿项目是否重复。针对公司提出的“李X饮酒驾车属重大过错”这一抗辩,满律师精准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醉酒或吸毒不得认定工伤”的规定,清晰指出“饮酒”并不等同于“醉酒”,并且公司未能举证李X达到醉酒标准,所以公司的过错主张不成立。对于“重复赔偿”的抗辩,满律师从法律关系层面进行说明,强调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不存在重复的情况。在“丁X(配偶)不符合抚恤金条件”的问题上,满律师结合丁X的年龄、劳动能力及当地养老保险政策,有力主张其作为工亡职工配偶应享抚恤金。
在办案过程中,满林强律师始终秉持“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在仲裁与诉讼衔接环节,他仔细梳理仲裁裁决的计算依据,针对公司起诉称“仲裁计算错误”,认真核对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及相关法规,以此确认亲属方诉请的合法性。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满律师代表亲属方明确底线,要求赔偿总额需覆盖法定项目,支付期限要保障亲属方权益,逾期责任需具有约束力。同时,对于公司提出的“已垫付丧葬费、协调保险理赔”等事实,满律师核实证据后同意在总额中合理抵扣,推动双方聚焦核心分歧。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公司确认支付亲属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82万元,纠纷就此了结。支付方式明确,若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还需承担相应的逾期责任。满林强律师专注于工伤(工亡)等领域,执业多年养成了严谨细致的执业习惯。他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运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这份能力源于长期的实务打磨。他还担任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以专业和责任心为社会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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