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涛律师接受WX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代理工作中。他首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仔细整理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案、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居住证明等关键证据,明确了WX的损失范围与合理诉求,为诉讼主张提供了完整支撑。
在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提出了诸多抗辩意见,不认可十级伤残鉴定结论、要求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不同意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刘书涛律师针对这些抗辩进行了精准反驳。他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与法律规定,指出WX的用药均为合理治疗所需,保险公司无权扣除非医保费用;十级伤残结论合法有效,WX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于法有据,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支付。
同时,刘书涛律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向合议庭阐述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次要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他还结合WX长期居住在城镇的证明,主张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保障WX的赔偿权益最大化。
经过审理,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支持了WX的核心诉讼请求。判决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WX各项损失XXX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XXX元);被告A险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WX各项损失XXX元;驳回WX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普通人而言,遇到交通事故这类纠纷时,首先需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等。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或诉讼过程中,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不合理的抗辩不要轻易妥协,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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