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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住宅工程款纠纷:施工方反诉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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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69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付红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1201310360547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5512130512
代表案例:2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付红亮,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与经济犯罪部副主任,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始终秉持“专业赋能、诚信立本、匠心维权”的执业理念,专注建设工程、房地产、商事合同、债权债务、劳动工伤等领域法律事务,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极致的服务态度,为当事人破解法律困局、守护合法权益,赢得业界高度认可与当事人广泛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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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建筑施工企业起诉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房地产公司巨额反诉。付红亮律师接受施工企业委托,精准击破反诉,一审、二审均全面驳回开发商反诉。
大型住宅工程款纠纷:施工方反诉全胜

某建筑施工企业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住宅项目施工合同,承建多栋住宅楼、车库及配套工程。施工企业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工程几年前就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然而,工程交付后,房地产公司长期拖欠几千万元工程款,施工企业提起本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房地产公司则随即提起巨额反诉,主张工程存在质量瑕疵、施工企业逾期竣工、部分工程未施工、扣款不合理、维修费用巨大,要求施工企业赔偿损失、返还超额款项。

付红亮律师接受施工企业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对于质量反诉,他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质保期维修记录,证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多年、已过质保期,且维修费用系开发商自行改造,与施工质量无关;针对工期反诉,他提交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设计变更文件,表明工期延误系开发商责任,施工企业无逾期;对于未完工程反诉,他提交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证明施工企业已完成全部合同及签证工程,无未完项目;面对扣款反诉,他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无合同依据、无施工企业确认,系开发商单方行为,不应扣除。

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全面驳回了房地产公司的反诉。房地产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付红亮律师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他还先后在12348热线、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石家庄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某镇政府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普法讲座。案件结束后,施工企业顺利为后续的工程款主张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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