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案件中,涉及到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合并注销、债务承继等多方面的法律关系。朱俊健律师凭借自己的会计资格,敏锐地察觉到公司注销逃债的问题。依据《民法典》规定,他精准抓住央企子公司注销、未通知债权人、母公司100%控股的关键,确立了母公司直接承担全部责任,堵死了央企的逃债路径。这一决策,正是基于他的会计资格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让他能从财务和法律的双重角度提前识别风险。
面对央企集团上诉提出的责任应由承继公司承担、已完成结算不应再支付租金、租金证据不足及钢模板无合同依据等主张,朱俊健律师围绕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承责、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租赁关系真实存在、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等关键要点进行答辩。因其熟悉建筑设备租赁行业的财务结算和运营模式,在答辩中,他指出2017年结算仅为阶段性付款凭证,后续仍持续发生退货与租金,成功让法院采纳观点,确认租金金额真实合法。同时,在无书面合同的情况下,结合提货单制式、签收人员一致性、行业惯例,成功认定钢模板事实租赁关系,为原告追回全部缺失物资。
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朱俊健律师的答辩意见,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央企集团需支付租赁费207406.87元,返还各类租赁物资,不能返还则赔偿37733.5元,返还钢模板并支付违约金3000元,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央企集团承担。朱俊健律师2023年成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及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在业界有一定的声望,此次胜诉也充分展现了他在相关领域的专业实战能力。
朱俊健律师常秉持为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法律支持不懈努力的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深挖证据链条,精准构建代理思路,正是对这一理念的完美践行。处理此类交叉案件,关键在于精准把握不同法律关系的主次顺序,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从而获得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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