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X日,在宁波市XX区,工人钟某在某建筑有限公司工地工作时受伤。该公司欺骗钟某,使其误以为自己伤情无大碍,从而签署了工伤赔偿协议。事后,钟某发现自己存在伤残等级,实际工伤赔偿款远高于公司赔付金额。
钟某陷入绝望,找到了从20XX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的朱佳嫣律师。朱佳嫣律师是浙江财经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作为四级律师,她接手此案后,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是对协议进行冷静而深入的专业剖析。她指出,用人单位利用钟某不知晓自身伤残等级的重要信息,诱导其签署协议,该行为涉嫌欺诈,且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朱佳嫣律师确定了“仲裁转诉讼”的法律路径。她认为此类纠纷核心是工伤损害赔偿,直接起诉撤销协议可能陷入漫长拉锯战,而先申请劳动仲裁,拿到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按实际伤残主张赔偿,可规避程序风险,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被告公司支付钟某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240,000元,公司已支付100,000元,余款140,000元于20XX年X月25日前付清,钟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朱佳嫣律师处理此类工伤案件时,一贯习惯先深入剖析协议等关键证据,精准找出问题所在,再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的维权路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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