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孙X法律意识淡薄,虚构网络贷款平台推广可获高额回报的事实,通过朋友圈发布信息,诱骗亲友及他人从网贷平台贷款“投资”。他设计佣金奖励制度、组建微信群、伪造资金余额截图,致全国多地80余名参与人遭受巨额经济损失。案发后,孙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接手本案的是律师王辉。该律师在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孙X,详细了解案件经过。之后,律师逐页翻看在案的侦查卷宗,对每一份笔录、证据都进行了细致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律师发现孙X主动投案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怀疑这一情节可构成“自首”。
为了证实这一怀疑,律师制作了《时间轴对比表》,将孙X投案时间、供述内容与案件发生时间进行对比。同时,律师致电负责案件侦查的民警,核实孙X投案的具体情况。经过查证,确定孙X确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
在法庭审理中,律师充分论证这一关键情节,并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孙X的认罪悔罪态度及退赔意愿。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认定孙X构成自首,并综合其认罪认罚等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王辉律师表示,在刑事辩护领域,证据审查是重中之重。他正在构建一套完整的证据审查知识工具,通过对各类案件证据的分析,总结出更高效、精准的审查方法,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