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剑律师自200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等领域。在特大肉毒素非法经营案中,他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专业的辩护策略,为被告A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这起案件是多人共同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重大假药刑事案件。2023年至2025年期间,被告A在无国家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明知肉毒素产品是国家未经批准上市的注射类管制药品,仍通过线上社交渠道低价进购并大肆分销售卖。被告A雇佣下线人员构建线上销售网络,向多名下游经销商批量售卖,全案累计销售金额高达234万余元。其余多名涉案被告人也在明知药品违法违规的情况下,参与分销、零售环节。公诉机关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对全案多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案人员公开赔礼道歉、对扣押涉案违禁药品无害化处置并承担费用。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有限,缺失能证明其具有从轻情节的关键证据。冯剑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仔细梳理全案卷宗证据,针对当事人涉案情节、法定从轻事由全面开展调查。重点挖掘当事人立功、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挽损、弥补社会危害后果等情节的证据,如收集立功相关证明材料、整理当事人如实供述的记录、获取退缴违法所得的凭证等。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公诉机关可能会强调涉案金额巨大、危害公共药品安全等从重情节。冯剑律师则回应,虽然涉案金额大,但当事人具有立功、坦白等法定从轻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挽损、弥补了社会危害后果。他紧扣司法量刑指导规则,向法院完整提交从轻辩护意见,有效对冲了大额涉案金额带来的从重量刑风险。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生效判决。全案所有被告人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法院区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做到罪责刑相适应。采纳了全案所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首要主犯被告A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多名从犯被告人分别从轻判处长短不等有期徒刑,多人成功适用缓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全部事项依法判决,涉案人员按要求履行公开赔礼道歉义务、承担处置费用,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扣押涉案药品、作案工具依法没收处置。
冯剑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当事人的法定从轻情节,包括立功、坦白等;全面收集能证明当事人认罪认罚、退赃挽损、弥补社会危害后果的证据;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和司法裁判导向,结合证据搭建完整的辩护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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