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某在2021年8月7日,经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马XX招聘,进入公司担任运营经理。他心想,自己正常工作,工资也按时发放,这工作稳稳的,没什么问题。而且公司看着也正规,他就没太在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儿,觉得问题不大。
然而,2021年11月4日他离职后,问题来了。金某某向公司提出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要求,公司却不认账,坚称是法定代表人个人聘用他,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金某某自己去和公司沟通,可公司态度强硬,他心里又急又慌,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要不回这些权益了。
在朋友的介绍下,金某某找到了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的万雪律师。万雪律师执业多年,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万雪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工资转账备注里,明确写着“办公室人员工资8月份转账”“娄桥店9月份转账”“娄桥店10月份转账”。这说明工资发放和公司业务相关,并非法定代表人个人行为。
围绕这个细节,万雪律师指导金某某收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他受公司安排从事门店招聘、管理会议等工作;调取银行转账记录,确认工资发放情况。还准备申请相关人员出庭作证,进一步固定证据。
庭审中,公司方坚称是法定代表人个人聘用,与公司无关,且金某某后来与其他门店建立了劳动关系。万雪律师则依据收集的证据,指出工资发放由法定代表人决定,金某某受公司安排工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最终,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17118.93元,为金某某补缴2021年8月至10月的社会保险费。听到裁决结果,金某某原本紧张的心终于放松下来,长舒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工作时一定签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自身权益;第二,保留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聊天记录等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劳动者遇到权益受损不要慌,证据是关键。在这个案子里,万雪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抓住工资转账备注这个被忽略的细节,成功为金某某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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