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荣誉与未来。高永帅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处理了多起复杂的刑事案件。
有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杨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杨XX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此次又在2022年8月到9月期间,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帐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公诉机关认为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情节严重,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杨XX的辩护人高永帅认为,杨XX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指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经审理,法院采纳了高永帅关于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还有一起涉及诈骗罪的案件。被告人谭XX和卢XX通过特定方式参与诈骗活动,虽因被害人警觉未遂,但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同时指出他们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谭XX的辩护人高永帅认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卢XX的辩护人也提出了多项从轻处罚的理由。最终,法院判决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另外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王XX涉嫌贩卖毒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贩卖毒品罪方面,王XX两次协助联系毒品交易;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方面,他明知所取现金为犯罪所得,仍参与转移25万元赃款。公诉机关认为王XX构成相应犯罪。
王XX的辩护人高永帅提出,王X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并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减轻处罚,适用数罪并罚。最终,公诉机关提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全面采纳。
律师价值
在这些案件中,高永帅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证据组织方面,他仔细审查证据,如在杨XX案中,精准指出获利证据不足,为当事人减轻了处罚。在时机把握上,他能及时抓住关键时机,提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意见,如在王XX案中,及时强调自首、从犯等情节,为量刑协商奠定基础。在法律适用上,他准确适用法律条文,合理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犯罪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进行判决。对于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法院会予以充分考量,体现了刑罚个别化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对于犯罪未遂的情况,也会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也提醒犯罪嫌疑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结尾
面对刑事指控这一普遍难题,高永帅律师凭借其证据链构建、关键时机把握、法律适用突破等综合优势,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轻判或缓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专业和经验,为身陷囹圄的当事人构建起坚实的法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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