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X在2017年以自有车辆为某公路建设项目提供风积沙、戈壁料等运输服务。该项目由某工程建设公司承建,案外人杨XX承揽运输业务后委托张XX实际承运。工程完工结算后,杨XX虽确认欠付运费,但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130000元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张XX委托新疆函育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钱瑞律师提起诉讼。
钱瑞律师拥有十余年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深耕司法辅助一线,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执业期间,她办理过多起复杂疑难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面对张XX的案件,她深知运输合同纠纷中事实合同关系认定与款项追索的复杂性。
庭审中,各被告提出了不同的抗辩理由。郑XX称自己是项目经理,与张XX无合同关系;杨XX则辩称与张XX是合伙关系,且运费应由承建公司支付;某工程建设公司更是经传唤未到庭。钱瑞律师结合自己对行业规则和裁判口径的理解,精准定性本案为运输合同纠纷。她指出,张XX以自有车辆提供运输服务、按运输量结算费用,构成事实运输合同关系,而非劳务/劳动关系,不适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
为了夯实证据链条,钱瑞律师仔细整理了杨XX出具的书面欠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核心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直接锁定了欠付金额与事实。在面对被告的抗辩和缺席情况时,钱瑞律师依法主张权利,高效推进诉讼程序。她深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推动法院快速审理,才能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钱瑞律师的观点。判决杨XX支付委托人运费130000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费用,驳回了委托人对某工程建设公司、郑XX的诉讼请求。钱瑞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务实作风,成功助力委托人全额实现运费及利息诉求,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也在行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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