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女方)与被告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未育子女。原告曾因被告赌博恶习起诉离婚,调解和好后被告仍屡教不改,多次因赌博受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此次原告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让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然而案件前期,由于离婚诉讼中证明感情破裂难度较大,原告面临着巨大的败诉风险。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来自山东烟台的宋晓律师手中。宋晓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同时在民商、刑事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
宋晓律师接手案件后,没有丝毫懈怠。他深知此类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全面收集整理了结婚证、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人民调解协议、分居证明等关键证据,以此充分证明被告长期沉溺赌博、屡教不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庭审中,宋晓律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围绕夫妻感情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展开充分举证与辩论,清晰阐述原告离婚诉求的事实与法律依据。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为放弃答辩、举证及质证权利。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长期有赌博恶习,且经调解后仍不悔改,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符合法定离婚情形。法院完全采纳了宋晓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的离婚诉求得到全部支持,成功摆脱了这段痛苦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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