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方向:代理被告人万某,为其作罪轻辩护。
案情内容
2022年10月9日,周口市的被害人刘先生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10000元转入万某名下银行卡。经侦查,2022年10月以来,万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按指示提供本人及亲属共5张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还利用抖音、京东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转入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某获利4000元。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万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认为,万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银行卡等协助资金流转,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批捕并起诉。
万某面临着被批捕羁押以及可能被判处实刑的风险,一旦被批捕和判实刑,其生活和家庭将受到严重影响。
律师策略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某,迅速制定分阶段辩护策略。
一是在法律定性上,确认万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二是在证据层面,通过会见和调查,收集万某为初犯、偶犯,无前科的证据。三是积极促成量刑情节,动员家属三日内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某认罪认罚。四是在审查批捕阶段,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
庭审交锋/关键抗辩
在审查批捕阶段,检察机关认为万某涉案金额较大,有逮捕必要。律师回应称,万某系从犯,且家属已退赔,万某认罪认罚,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律师指出:“万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积极退赔体现了悔罪态度,不应予以逮捕。”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适用缓刑存在疑虑。律师强调万某初犯、从犯、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认为符合适用缓刑条件。律师表示:“综合考虑万某的情节,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能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该量刑建议。本案取得缓刑判决的结果,为当事人保住了自由,减少了对其生活和家庭的影响。
律师总结/本案意义
本案在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复杂情况下,凭借律师精准的法律分析、积极促成量刑情节和全程有效的辩护策略,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充分展现了在涉银行卡类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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