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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履约瑕疵被误读为诈骗,律师该从哪里撕开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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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2 · 125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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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侦查与辩护双视角,李鉴春律师执业十六年,精准捕捉案件辩点。
当履约瑕疵被误读为诈骗,律师该从哪里撕开缺口

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约定由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至11月,张某租赁的脚手架设备未用于约定工程,而是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涉及金额约200余万元。张某撤离工地时未清点设备,也未告知设备去向。该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刚发生时,证据对张某极为不利,形势十分棘手。

李鉴春律师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会见张某,并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通过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他发现了案件的突破口。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并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其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未采取虚构身份、逃避联系等典型诈骗行为,更符合民事履约过程中的不当处置,不具备刑法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让张某避免了刑事追诉,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使其生活免受刑事犯罪指控带来的巨大影响。李鉴春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每天都在为各类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辩护服务,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守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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