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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困局,未实缴股东能否加速出资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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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96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吴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181004823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74945220
代表案例:3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一、法学名校硕士出身,理论功底深厚 吴震律师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双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使其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同时,吴震律师还担任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专业能力得到了行业内的广泛认可。 二、案件承办量逾6000件,实战经验丰富 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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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吴震律师调取工商档案、核查股权结构,发现被告A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且公司缺乏清偿能力,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获法院支持。
执行难困局,未实缴股东能否加速出资到期

原告A公司与被告A公司因服务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被告A公司确认欠付原告A公司服务费数十万元。然而,被告A公司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原告A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告A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兑现陷入困境。

接手本案的,是2018年开始执业的律师吴震。他怀疑在公司无财产执行的情况下,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可能需承担责任。为了查证,吴震逐页查阅工商档案,仔细核查股权结构。他发现被告A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被告B公司与自然人A均未实缴出资,且认缴期限未届满,同时被告A公司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基于此,吴震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追加被告B公司、自然人A为被执行人,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对自然人B提出追加申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各被申请人未到庭答辩、未提交证据

最终,法院裁定追加被告B公司在8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追加自然人A在2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对自然人B的追加申请。

吴震律师在多年执业中承办案件逾6000多件,积累了丰富经验。他认为,在执行程序中,应深度结合工商信息与执行规则,精准把握追加边界。接下来,他计划构建一套针对执行追加案件的知识工具,以更好地应对此类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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