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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朱俊健律师:多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二审完胜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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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90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俊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9年
律所: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920071058264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315717235
代表案例:22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朱俊健主任律师,律所合伙人,中共党员,执业多年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高超的业务能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结合个案的自身特点,为客户设计最佳纠纷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节省客户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擅长: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专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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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曾代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历经一审、二审全面胜诉,全部债权获得法律支持。在该类纠纷中,企业常以各种理由逃避责任,处理起来颇具难度。朱俊健律师自2007年起执业,专注于经济合同纠纷与刑事辩护领域。他还曾在另一起案件中,助力原告在高院终审完胜两大建工企业,为当事人挽回巨额损失。
河北朱俊健律师:多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二审完胜大型企业

在河北沧州,朱俊健律师自2007年正式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2000余件,其中经济合同与刑事辩护领域相关案件就有600余件,尤其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及执行代理方面经验丰富。他的主要客户包括中小建筑器材厂、建筑器材租赁站经营者等。在这类案件中,承租方常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逃避责任,给出租方带来极大困扰。

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朱俊健律师代理被上诉人某建筑器材厂。2017年6月,该厂与某央企集团下属公司项目部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依约交付租赁物资后,承租方仅支付部分租赁费,剩余款项长期拖欠。后该下属公司被母公司吸收合并并注销,未通知债权人一审判决支持了该厂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央企集团不服上诉,提出责任应由承继公司承担、已完成结算不应再支付租金、租金证据不足及钢模板无合同依据等主张。朱俊健律师作为二审代理人,围绕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承责、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租赁关系真实存在、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等关键要点答辩。他精准抓住央企子公司注销、未通知债权人、母公司100%控股的关键,依据《民法典》规定确立母公司直接承担全部责任;指出2017年结算仅为阶段性付款凭证,后续仍持续发生退货与租金;结合提货单制式、签收人员一致性、行业惯例,成功认定钢模板事实租赁关系。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朱俊健律师的答辩意见,原告自一审到二审全面胜诉,全部债权获得法律支持。这一案件体现了朱俊健律师在面对复杂法律关系时,能够精准把握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另一起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朱俊健律师代理被上诉人魏XX。2012年7月,魏XX与某大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XX项目部签订《建筑器材租赁合同》,被告长期拖欠租金且未返还大量租赁物资。一审法院支持了魏XX的主要诉请,但被告不服上诉,提出项目部公章系伪造、签字人无权代理、已就公章伪造问题报案主张中止审理、原告诉请租赁物数量远超工程实际需要等理由。朱俊健律师针对上诉人全部抗辩理由,精准构建“职务行为+表见代理+实际使用+证据闭环”代理思路。他抓住上诉人一审中放弃公章鉴定、二审无证据推翻印章真实性的关键,结合项目部印章在工程中实际使用的事实,否定“伪造印章免责”主张;通过施工现场公示牌、施工协议、项目联系人身份、实际收货使用等证据,证明签字人系代表公司履职;明确本案系真实租赁、实际使用、民事纠纷,与涉嫌伪造印章案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推动法院继续审理;整理提交租赁合同、提货单、退货单、结算清单等完整凭证,精准核算欠租金额及未退物资数量。最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朱俊健律师代理意见,原告全面胜诉,数百万元债权获得终审司法保障。

在处理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时,朱俊健律师通常会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挖掘关键证据,构建严密的代理思路。他会关注公司的合并注销、印章使用、人员职务行为等方面,以确定责任主体;同时,会仔细核算租金和租赁物数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面对大型企业的抗辩,他逻辑严密、证据扎实,通过精准的答辩和专业的代理,为当事人赢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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