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被告人胡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在交叉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正常左转弯的两车相撞,致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胡X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方证据明确,我方困境在于如何为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胡X争取从轻处罚。
执业6年的赵月亮此时警觉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特殊的保护原则。他此前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件,深知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围绕法定从轻情节展开辩护。赵月亮立即组织团队对案件进行研讨,制定了“关键情节辩护法”。该方法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民事和解等关键情节,深入挖掘证据,形成有力的辩护体系。
赵月亮建立了近6年本地未成年犯罪交通肇事案件的裁判文书数据库,从中总结出常见的裁判分歧点和量刑标准。通过对数据库的分析,他发现对于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的未成年被告人,法院通常会从轻处罚。在这个案件中,他利用数据库中的数据和案例,有力地支持了自己的辩护观点。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采纳辩护意见,确认其系未成年人、自首、认罪认罚、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情节。结合被告人无犯罪前科、悔罪态度良好,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赵月亮的“关键情节辩护法”累计应用于10余起案件,其中成功争取缓刑8起,为多名当事人创造了回归社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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