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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亿串通投标案,律师深挖书证,为企业负责人争取不起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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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37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 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1202010241043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3155818898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具有法院工作经历,主攻刑事辩护,已经取得多个无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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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陈XX作为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因公司串通投标被诉。核心争议是其是否构成犯罪及应否刑事处罚。黄健律师接案后,首先查看营业执照、招标文件等书证。
3.2亿串通投标案,律师深挖书证,为企业负责人争取不起诉结果

20XX年10月,江西省袁惠渠、赣抚平原等三个“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采用水利工程EPC总承包模式。某水院因承担前期设计工作,与招标代理方某公司串通,联合施工单位组织其他单位围标,最终某水院参与的联合体在三个项目中均中标,三个项目总金额达31908.229万元。原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XX,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本案由新余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XXXX年X月XX日向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交办至新余市望城XX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XX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余件的黄健律师介入此案,他做的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是查看营业执照、招标文件等书证。黄健律师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曾任职于某人民法院,有着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身为江西省法学会证据法学研究会理事的黄健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主张陈XX虽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情节,同时自愿认罪认罚,所在公司亦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最终,新余市望城XX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陈XX不起诉。黄健律师处理此类案件时,一贯习惯先从书证入手,详细审查营业执照、招标文件等资料,结合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全面分析案件情况,以精准适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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