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的法律界,李超律师是一颗闪耀的明星。他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深厚的知识储备为他的法律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李超律师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诉讼辩护以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有着卓越的表现。
李超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优势显著。在处理案件时,他会全面梳理相关账目记录,固定关键证据,精准把握法律关系的转化。在面对被告的抗辩时,他能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进行专业论证,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主张。
下面为大家介绍李超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合同纠纷案件。这是一起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委托李超律师及徐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案情概要为,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XX“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书》《借条》《欠条》,约定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并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后因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进行抗辩,即工人工资和材料费未付清;二是被告提出“被胁迫签字”的主张;三是利息计算标准和保证责任存在争议。
面对这些难点,李超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他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本金776,096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分段以不同本金基数计算,自2020年5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被告李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对于同类纠纷,它提供了以下参考价值:一是明确了合伙清算转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和处理方式;二是在面对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进行抗辩时,可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进行反驳;三是强调了关键证据的梳理和固定对于案件胜诉的重要性;四是为利息计算标准和保证责任的认定提供了实践参考。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众多且情况复杂。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多样,付款条件、利息计算等问题容易引发争议。李超律师通过这起案件,为解决类似合同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体现了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专业律师精准把握法律关系、合理运用法律条文、充分组织证据的重要性,有助于推动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案件的公正、高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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