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岳在2016年和2018年分别投保了包括重疾保险在内的多份保险,然而在2022年12月,原告因偏瘫等病情住院,并被评定为二级伤残。按照保险条款,原告的病情符合重大疾病定义,理应获得保险金,但被告却未履行赔付义务。这种情况使得原告在承受病痛折磨的同时,还要面临经济上的巨大压力,医疗费用的负担沉重,生活陷入困境。在这样的背景下,原告委托了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的柴昊然律师,柴昊然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准备为原告维护合法权益。
案件于2024年4月2日被嵩明县人民法院受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柴昊然律师曾担任富滇银行代理律师追讨贷款类欠款,有着丰富的处理合同纠纷的经验。在案件前期准备阶段,柴昊然律师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仔细研究原告的保险合同,梳理保险条款,收集原告病情符合重大疾病定义的相关证据,为后续的调解和诉讼做好充分准备。他深入分析案件细节,明确原告的诉求和权益,为案件的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4年4月25日,审判员李XX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柴昊然律师凭借其在民事案件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在庭审过程中,清晰、准确地阐述原告的主张和依据,强调原告病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畴,被告应按照合同履行赔付义务。他的陈述有理有据,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柴昊然律师还担任地方医院、文旅部门以及国企专项服务法律顾问,这使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在庭审之后,柴昊然律师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协商,推动双方进行调解。他充分发挥自己的沟通协调能力,向被告阐明原告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诉求,同时也分析了案件的法律走向和可能的结果。最终,双方同意调解,被告同意支付保险金和豁免保费。被告应在2024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保险金114,000元给原告,并且豁免原告自2023年4月21日起至交费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A1款)》的保险费,每年2,830元。双方同意保险纠纷一次性了结,今后不再有任何牵连。案件受理费1,350元,由原告负担。
此次案件,柴昊然律师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保险金和保费豁免,有效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柴昊然律师自执业以来,秉持“以法为基、以信为本、以民为念”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各类案件上百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行业同仁的认可。他在刑事辩护和民事案件领域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为广大委托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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