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事实背景:原告宋女士是一名护士,被告郑先生是公司职员,两人于2022年9月登记结婚,2023年7月生育一子宋。2023年1月,双方因家庭矛盾开始分居。原告曾两次起诉离婚都没成功,这次是第三次诉讼。原告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等人代理,请求判决离婚、获得孩子抚养权、分割财产等。被告不同意离婚,还要求返还彩礼30万元并争夺抚养权,双方由此产生纠纷,闹到了法院。
2.核心争议点:
第一,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准予离婚?
第二,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抚养费如何确定?
第三,彩礼是否应返还,返还多少?
3.争议点拆解:
关于感情是否破裂:
法院查明:法院查明双方自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已超一年。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被告辩称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所以采信了原告的主张。
关于子女抚养:
法院查明:孩子未满两周岁且一直随母亲生活。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自己抚养孩子,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出发,孩子应归自己;被告主张争夺抚养权。
法院认定: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考虑到子女未满两周岁,判归母亲抚养。所以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婚生子宋由原告宋直接抚养,被告郑自2025年6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并享有每月两次的探望权。
关于彩礼返还:
法院查明:彩礼总额为30万元,原告已返还10万元。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双方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不应返还或应大幅降低返还比例;被告要求返还30万元彩礼。
法院认定: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已孕育子女等情况,酌情判定部分返还彩礼。扣除原告已返还的10万元,判决原告仅需再返还被告4万元。
4.整体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求。准予离婚;婚生子宋由原告宋直接抚养,被告郑自2025年6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并享有每月两次的探望权;原告再返还被告4万元彩礼;被告郑需向原告宋支付财产折价款共计81,630.73元。
法律建议: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婚姻中,如果涉及到财产、彩礼等问题,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如果面临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要多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在处理彩礼问题时,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决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体现了法律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倾斜保护及公平原则。代理这个案子的,是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这种跨学科的知识背景,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财产分割和彩礼返还问题时派上了大用场。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其中成功办理婚姻家庭相关案件130余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各个争议问题的关键所在。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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