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鹏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检察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参与办理多起在省域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2018年转型为专职律师后,他专注刑事辩护,尤其擅长职务犯罪与经济类犯罪案件。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刑事辩护类200余件。
在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李建鹏二审介入辩护。原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甲X有期徒刑十年,甲X另犯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李建鹏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深入分析,提出罪名定性错误,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X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等辩护意见。二审庭审中,他结合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论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意见,将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甲X的刑期从十年改判为五年,数罪并罚后总体刑期从十三年六个月降至九年,实现了二审重大改判。
在另一案件中,甲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起诉。李建鹏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展开深入分析。他提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甲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无贿赂、威胁等非法手段等辩护意见。庭审中,他重点指出公诉机关未能证明甲与中标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也未能证明甲的行为造成了具体的实际损失。法院虽认定甲构成串通投标罪,但采纳了他关于“甲未实际参与投标”“与中标公司无关联”“未造成实际损失”等辩护意见,最终甲仅被判处10万元罚金,有效限制了罪责范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轻处罚。
李建鹏律师兼具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的双重视角,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争议分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他在工作中总是以精细化辩护为特色,深入研究每一个案件的细节,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让他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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