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范X等十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售机信息、伪造单据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被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构成诈骗罪。范X参与共同诈骗金额共计4400元,案件看似证据确凿,他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
此时,来自江苏省镇江市的张琪律师接受了范X的委托。张琪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接受委托后,张琪律师全面查阅了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范X以核实案件事实。他发现范X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还已全额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张琪律师围绕这些从宽量刑情节,依法提出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强调范X的犯罪情节较轻,具备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并获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范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张琪律师通过精准梳理从宽量刑情节,积极促成退赃谅解,成功为被告人范X争取到了缓刑,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