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在员工工伤后垫付了医疗费,却在向养护公司及保险公司追偿时遭到拒绝,陷入了艰难的困局。
2019年开始执业的许青山律师,是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他在达州地区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刑事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秉持“以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去实现社会正义的目标”的执业理念,许青山律师接受了劳务公司的委托。
案件存在多个争议焦点,首先是劳务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是否有权向侵权方追偿医疗费;其次是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是否存在操作失误,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是受伤员工是否属于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否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
许青山律师仔细梳理了案件事实,紧紧依托租赁合同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固定了作业人员操作失误与员工触电受伤的因果关系证据。他厘清了工伤保险责任与第三方侵权责任的并行关系,有力地否定了被告“工伤保险覆盖即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辩。同时,他深入研究保险合同条款,成功将作业平台上的受伤员工认定为保险“第三者”,突破了保险公司“车上人员免赔”的抗辩。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养护公司操作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受伤员工属于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内赔付,劳务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偿。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劳务公司医疗费457342.65元,劳务公司全额追回了垫付的医疗费,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许青山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成功破解了这起复杂的工伤追偿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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