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1日,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黄XX占股95万,是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和部分发货,黄XX联系采购假冒包装等,孙XX和孙XX分别负责不同管材生产线,还喷涂假冒商标,他们每月拿约7000元工资。起初,黄XX觉得市场大,查不到自己头上,心存侥幸继续干。
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根据线索,和质监局对公司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之后,南京XX公司受委托审计,发现2014-2018年公司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这一下,黄XX慌了,自己尝试和相关部门沟通,解释情况,可问题不但没解决,压力反而更大,他焦虑得反复想不通,怀疑自己要面临重刑。
这时,经人介绍,黄XX找到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律师。程豪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承办过百余件刑事案件。程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公司虽然售卖假冒管材,但在部分交易中,买家是知晓产品为仿冒品的,这一细节被黄XX等人完全忽略了。
围绕这个细节,程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黄XX团队翻查公司的销售记录和聊天记录,固定买家知晓产品仿冒性质的证据,还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交易时的真实情况。
庭审上,控方认为公司售卖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涉案金额大,应严惩。程律师则主张,部分交易中买家明知是仿冒品,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意相对较小。经过激烈交锋,最终法院采纳了程律师的意见,判处黄XX缓刑。听到判决结果,黄XX原本极度紧张的心,一下子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经营要合法,别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第二,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律师,别自己盲目处理。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合法经营才是长久之道,遇到困境别慌。在这个案子里,程豪律师抓住买家知晓产品仿冒这一关键细节,为黄XX争取到了缓刑,展现了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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