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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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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1 · 16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赵瑞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78人 执业7年
律所: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520191113206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231906840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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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尚某某于2019年4月入职某建设集团河北分公司,公司长期拖欠其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工资,并以放假为由拒绝足额支付。尚某某委托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赵瑞宁、史XX律师代理仲裁。律师紧扣法规、精准运用证据,最终仲裁委支持律师主张,尚某某获赔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
被拖欠的劳动报酬

尚某某接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立案通知时,心中既期待又担忧。期待着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被拖欠工资,担忧案件能否顺利解决。他委托了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史XX律师代理此案。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已承办逾百件案件,在劳动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案件中,公司以放假为由主张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拒绝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赵瑞宁律师此前处理过多起类似的劳动纠纷案件,深知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所在。她仔细梳理了钉钉打卡记录、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核心证据,以此还原尚某某全勤工作与公司欠薪的事实。

在工资标准认定方面,赵瑞宁律师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指出,非因劳动者原因单位停工、放假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工资,公司以放假为由降低工资标准无法律依据。她运用专业知识,精准适用停工停产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则,明确企业用工责任边界,驳斥公司不合理的抗辩。

对于劳动关系解除问题,赵瑞宁律师强调,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尚某某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结合社保缴纳记录及公司自认事实,她准确认定尚某某入职时间为2019年4月,按6.5年工作年限核算经济补偿。

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公司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放假期间工资应按全勤标准还是实际出勤标准计发以及尚某某入职时间及经济补偿年限计算。赵瑞宁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细致分析每一个争议点。她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精准把握法律适用规则与司法实践动向。

仲裁过程中,赵瑞宁律师全程代理,精准核算诉求金额。她积极与仲裁委沟通,清晰阐述代理观点,快速推动案件审结。最终,仲裁委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公司一次性支付尚某某拖欠工资40770.22元,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9250元。

赵瑞宁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精准运用证据,让事实清晰呈现;专业适用法律,有力驳斥公司抗辩;高效推动维权,使尚某某获得了应有的赔偿。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业界的良好口碑,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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