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先生是四川巴中的一名农民。2019年5月24日傍晚,他无证(驾驶证过期)驾驶摩托车在周至县的道路上由西向东行驶。当时他觉得自己技术还行,而且路上车不多,不会出什么大事。可意外还是发生了,在楼观镇鹿马村附近,他的摩托车与同方向刘先生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刘先生受伤后不幸死亡。
事故发生后,索先生慌了神,害怕承担责任,于是驾车逃离了现场。可警方很快就通过现场线索锁定了他。索先生自己也尝试着和家属沟通赔偿,但因为心里没底,谈判并不顺利,他陷入了极度的焦虑和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来,经人介绍,索先生找到了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的冯剑律师。冯剑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冯律师在梳理案件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索先生在警方电话传唤后,主动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虽然这不算主动投案,但属于坦白情节。
围绕这个细节,冯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索先生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家属沟通,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同时,收集了索先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他的情况特殊。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索先生无证驾驶撞人逃逸,应严惩。而冯律师则提出,索先生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家属也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谅解,建议从轻处罚。双方激烈交锋,索先生紧张得手心直冒汗。
最终,法院采纳了冯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索先生虽不构成自首但有坦白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谅解,结合社区矫正意见,判处索先生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听到判决结果,索先生长出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发生事故别逃逸,主动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第二,积极赔偿受害者,取得谅解很重要。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即使犯了错,只要积极面对,配合调查并弥补损失,仍有从轻处罚的机会。在这个案子里,冯剑律师精准抓住索先生坦白这一关键情节,为他制定辩护策略,成功为他争取到了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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