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兰州市XX区发生一起受贿案件,建投旗下某子公司负责人王XX因涉嫌受贿被监委留置调查。留置结束,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后,家属委托刘磊律师介入提供辩护服务。
刘磊律师自20XX年开始执业,从业以来为多家国企、中小型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数百起案件。他接手此案后,第一件事便是仔细阅卷。凭借他曾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梳理的重要性。他发现王XX受贿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王XX本人对罪名供认不讳,于是与当事人协商后,决定为其提供罪轻辩护。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有两个,一是在监委尚未对王XX采取措施之前,王XX自书案件经过及悔罪文件并向监委主动说明情况,但该情况未被检察院认定为主动投案,这关系到自首的成立与否;二是本案由另外一起已审判且判决生效的类似案件牵连引出,那起案件判决较轻,而本案检察院指控量刑明显较重。
作为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磊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针对本案争议焦点,他确定的法律路径是申请调取相关证据,并与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王XX应认定为自首的主张。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磊律师的意见,对王XX成功认定自首,其量刑被下调,王XX被判处四年二个月的有期徒刑。
刘磊律师处理此类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仔细阅卷,全面掌握案件证据和事实,再针对核心争议点,通过申请调取证据、与司法机关沟通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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