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黄某某因冒充国办秘书某局局长,非法获利100余万元,被以涉嫌招摇撞骗罪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后续审查起诉中极可能变更涉嫌罪名为诈骗罪,而按照起诉意见书载明的非法获利数额,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一指控如同沉重的枷锁,压得黄某某喘不过气来。
大多数人会以为,既然证据明确,非法获利数额巨大,那结果可能难以改变。网上查到的说法也多是按照法律规定该如何量刑,但这些常规思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因为按照常规思路,黄某某将面临重刑,而这并非是一个合理的结局。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的杨娜娜律师接手后,没有急着给方案,而是先把当事人以为的“一个问题”拆成了几个独立的小问题。具体来说,拆成了收取出场费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销售白酒部分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等问题。之所以这样拆,是因为只有对每一部分犯罪事实进行细致分析,才能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杨娜娜律师首先对指控的收取出场费与销售白酒非法获利100余万两部分犯罪事实进行详细梳理。通过查阅大量证据和法律条文,认为收取出场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销售白酒部分除了一笔8万余元外,其他若干事实均不成立。经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涉嫌罪名不变,犯罪金额认定为8.4万元,并给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
第一个问题解决后,第二个问题的突破口就出现了。在法院审理阶段,法官认为该案社会影响大、获利数额多,检察院量刑意见偏轻。杨娜娜律师积极同法官沟通,提交认罪认罚具结书中未体现的部分案件事实属于被告人坦白,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的法律意见,并积极促使被告人及家属向被害人退赔并获得谅解。最终促成量刑建议未予调整,法院以黄某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最终,黄某某案以胜诉告终。杨娜娜律师执业2年,执业至今累计参与案件50余件,在诈骗类案件等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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