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重庆的商业领域暗流涌动,各类合同纠纷不断涌现。王秀峰律师作为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争端解决部的成员,活跃在民商事案件的前沿。在那桩合同纠纷案件中,餐饮与多家公司因食堂经营合同产生纷争。20年,餐饮与重庆学院签订食堂经营协议,之后一系列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让事情变得复杂起来。20年6月1日,餐饮与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并全额支付了3万元。然而,仅仅12天后双方就签订了终止协议。截至庭审,科技公司仅退还2万元,剩余15万元因退款账户争议未付。餐饮提出诸多诉讼请求,主张欺诈、要求撤销合同、赔偿损失等。王秀峰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被告方据理力争。他指出,科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不存在虚构权利的情形,“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也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最终,法院采纳了王秀峰律师的观点,驳回了餐饮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餐饮自行负担。王秀峰律师执业以来,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在这起案件中,他专业的分析和严谨的辩论,让被告方成功摆脱了赔偿困境。
在二审买卖合同纠纷中,20年4月,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购买了张X的长安牌小型轿车。车辆过户后,杨发现该车曾于20年1月发生交通事故被推定全损,且无法正常投保商业险。一审以杨未举证证明张X存在欺诈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王秀峰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他发现案涉交易全程由张X以个人名义磋商、交付、收款,且张X二审自认知晓车辆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但未举证证明已向杨如实告知。王秀峰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指出案涉车辆存在全损记录、多达76项维修项目,属于重大瑕疵信息,张X未全面披露,且交易价格远高于车辆全损后的拍卖价,足以误导杨作出错误购买意思表示,构成欺诈。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张X与杨的车辆买卖合同,双方互相返还车辆与购车款600元,张X还需赔偿杨支出的交强险保费950元、车船税300元。
在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宋X委托胡帮助小孩入读校区实验班,支付了700元。若因胡一方原因未能就读,胡答应全额退款。由于未能就读,宋X要求退款。颜和胡虽有部分退款,但仍有500元未退。王秀峰律师为宋X代理此案,他向法院指出双方委托入学事宜的合同无效,违反公序良俗。无效合同项下的700元应当返还,并应支付资金占用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胡和颜承担共同返还责任,向宋X退还5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还有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周与公司及公司签订教育咨询服务协议,支付了1400元服务费。协议未履行,周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费用。王秀峰律师在庭审中指出协议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最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需返还周服务费1400元,其法定代表人刘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王秀峰律师凭借其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能力,成功处理了多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在重庆的法律舞台上,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解决了难题,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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