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XX公司与漳州市XX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漳州市XX公司却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福州XX公司面临着货款、违约金等款项无法收回的困境,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此时,福州地区苏湖城律师接受委托,为申请执行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苏湖城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专职执业近20载。他是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其执业理念是“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在处理本案时,苏湖城律师展现出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
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在福州市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在福州的财产线索。苏湖城律师深知这一情况的棘手,他凭借自己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专业知识,积极寻找解决办法。2014年5月14日,在他的建议下,申请人同意将本案移送被执行人漳州市XX公司的注册地及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苏湖城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还在教育与学术领域有着卓越的贡献。他受聘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担任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刑事类)质量评审专家,并作为副主编参与编著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企业经营365个法律痛点解决之道》、《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等企业法律实务系列丛书。这些经历使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更宏观的角度思考问题,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解决方案。
2014年5月22日,法院向漳州市长泰县人民法院发出了委托执行函将本案全案委托该院执行。然而,漳州市长泰县法院复函称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查封。面对这一新情况,苏湖城律师没有退缩,他迅速分析对策,建议法院发函给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参与分配。2014年8月25日,法院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发出参与分配函。
苏湖城律师还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将案件执行情况及时告知。2014年8月28日,申请执行人在了解情况后,同意参与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对其查封被执行人漳州市XX公司财产的分配,并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本案执行。
苏湖城律师在行业内也有着较高的声誉。他曾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2019年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他的个人执业事迹曾受到多家出版社和媒体的专访报道,充分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精神与突出实绩。
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裁定终结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4日作出的(2013)鼓民初字3058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苏湖城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申请执行人争取到了参与财产分配的机会,在这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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