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XX区,被告人SX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以“梦XX接”等保本付息投资项目为幌子,通过微信朋友圈、网络平台、刷单群等渠道公开宣传,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用于虚拟币投资及本息兑付。经审计,SX涉案吸收资金约X亿元,涉及投资人XXX名。被告人RX、GX协助推广并从中获利,分别参与吸收资金XXX万余元、XXX万余元。深圳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建议对主犯SX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SX到案后认罪认罚,委托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万利担任辩护人。
万利律师自2014年开始在广东广州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接手此案后,他从全案材料中锁定法律适用这一关键证据作为突破口。原始状态是,SX涉案行为大部分发生于《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之前,而修正案提高了法定刑幅度。
万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专精于缓刑辩护,经办过各类罪名的刑事案件。在本案中,他深厚的刑法方面功底和对刑事司法政策的精准把握,能够敏锐地捕捉到法律适用的关键问题,为制定辩护策略提供坚实的基础。其擅长在复杂刑案中定制专属辩护策略的能力,与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的特点相匹配。
接案后,万利律师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全案证据。在阅卷过程中,他发现SX涉案行为时间与《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时间存在差异,这一疑点成为辩护的关键。随后,他仔细比对新旧法律条文,依据“从旧兼从轻”原则,论证应对SX予以从轻考量。同时,他还调查了SX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相关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如S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等。在庭审前,他申请法院考虑这些情节,并提交了相关证据和系统、严谨、可落地的罪轻辩护方案。
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同时充分采纳万利律师提出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S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对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按比例退赔投资人损失。同案被告人RX、GX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X年、X年,并处罚金。在结案前,万利律师提交了专业的代理词,进一步阐述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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