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原告B的孩子在2023年初遭遇了一场不幸的交通事故,驾驶摩托车与被告A驾驶的小型轿车碰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受害人与被告A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带来了抢救费、死亡赔偿金等多项重大损失,为维护合法权益,二原告委托了来自广西南宁的吴震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开始执业的吴震,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交通事故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庭审中,被告A请求法院依法认定,被告XX公司缺席庭审,书面辩称仅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付,且不承担诉讼费。面对这样的局面,吴震律师围绕事故责任、损失计算、保险赔付、责任比例等核心问题,提交了医疗费票据、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完整证据,依法核定各项损失,明确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按50%责任比例赔偿。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损失认定、责任比例、交强险赔付范围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支持与否。吴震律师严格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项核算损失,合理主张、精准举证,提升了诉讼可信度与法院采信度。同时,他坚持交强险先行赔付原则,促使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全额赔付,大幅提高了赔偿到位速度与安全性。在同等责任情形下,吴震律师清晰论述赔偿逻辑与计算方式。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合法有效,采信同等责任,认定受害人自负50%责任,被告A承担50%赔偿责任。依法核定原告合理损失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数十万元,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车辆损失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因事实或法律依据不足未予支持。先由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死亡伤残限额内全额赔付;不足部分,由被告A按50%比例承担,扣除已支付的丧葬费后,判决被告A继续赔偿差额部分。
最终判决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十八万余元,被告A赔偿二十七万余元,两项合计近四十五万元。吴震律师帮助原告核心诉求获得重大支持,为失去亲人的家庭实现了合法、足额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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