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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宇律师成功代理交通事故案,为当事人争取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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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0 · 175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泽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6201810052217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5033799998
代表案例:5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流程化服务,收费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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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泽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服务于河北保定等地,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他擅长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李泽宇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赔偿。如在某案件中,保险公司上诉欲减少赔偿金额,李泽宇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李泽宇律师成功代理交通事故案,为当事人争取高额赔偿

在河北保定的法律界,李泽宇律师是一颗璀璨的明星。自2018年开始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领域案件达三百件。他凭借高效的办案风格和出色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不良资产、公司风险评估合规经营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他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在处理各类案件时,他总能以灵活的思路和高效的方式推进案件进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交通事故领域,李泽宇律师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他注重细节,善于收集证据,通过合理的法律策略和谈判技巧,为当事人解决难题。

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展现李泽宇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

案件类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角色: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案情简介:201X年X月15日1X时许,被告刘XX驾驶冀F×××号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津保北线白沟镇小高XXXXX箱包厂路段时撞到由北向南过公路的原告孙XX,造成原告受伤,车辆受损,被告刘XX驾车逃逸。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刘XX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孙XX在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X天,被告刘XX支付费用15500元。该车在被告中国XX公司投保交强险及30万元商业三者险。原告孙XX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0000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核心诉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X00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难点:

1.被告刘XX驾车逃逸,保险公司以肇事逃逸属于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情形为由,主张只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拒绝在商业三者险项下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认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且已作出提示,一审法院判决其在商业三者险项下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司法解释。

3.保险公司强调肇事逃逸行为性质恶劣,应由驾驶员承担责任,若让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会纵容此类犯罪行为

律师策略:

李泽宇律师深入研究案件,从法律规定和证据入手。他指出,一审中被告刘XX和刘XX自述在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没有尽到任何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对是否是其本人签字没有做出明确答复,也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其是本人签字,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明确说明义务,本案中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对投保人作出任何提示,其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庭审中,李泽宇律师据理力争,强调肇事逃逸的影响只及于事故发生后,不溯及以前,肇事逃逸行为并没有使损失扩大,不存在转嫁损失的问题,保险公司以肇事逃逸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案件结果: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原告损失共计XXXX3元,上述数额不超出保险限额由被告中国XX公司直接赔偿原告,被告刘XX支付费用15500元应予扣除。被告中国XX公司未提交证据证实投保时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其认为被告刘XX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只认可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的理由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43X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被告刘XX、被告刘XX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于其免责条款已经明确告知投保人,也无证据证实向刘XX尽到解释说明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1.对于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以肇事逃逸为由拒绝在商业三者险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若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已对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受害人仍可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2.提醒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说明和提示,否则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3.强调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证据的重要性。当事人应注意收集和保存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保险合同签订时的签字情况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此案例为类似交通事故纠纷提供了参考,在面对保险公司不合理的拒赔理由时,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借助专业律师的帮助,争取应有的赔偿。

李泽宇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无论是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还是其他领域的法律纠纷,李泽宇律师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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