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一次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委托人受伤后多次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护理、营养期也有相应鉴定结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三者险含不计免赔,此次事故还造成委托人家属受伤,肇事方仅垫付部分费用,双方就赔偿事宜僵持不下。委托人遂委托翁鹏威律师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要求肇事方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8338.67元,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先予赔付。翁鹏威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梳理案件材料,前往交警部门调取事故认定书、肇事车辆及保险信息,以此固定肇事方全责的核心证据。
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劳动案件就成功办理200余件。他现任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民商事权益法律事务部主任,还兼任龙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温州理工学院法学院实践导师。丰富的执业经验让他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在协助委托人整理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损失相关证据时,他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能够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并明确诉讼请求。而且作为仲裁员的经历,让他在处理案件细节时更加严谨,充分考虑到事故造成委托人和其家属两人受伤的情况,明确提出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下的份额分配方案。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抗辩意见,翁鹏威律师针对这些抗辩逐一进行反驳。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翁鹏威律师的代理意见,采信交警部门的全责认定,驳回保险公司的各项不合理抗辩。法院依法核定委托人的合理损失,认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结合交强险份额分配方案及肇事方垫付费用情况,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委托人各项经济损失143369.77元,同时支付肇事方垫付的60000元。在开庭前,翁鹏威律师还就肇事方垫付费用的处理、交强险份额分配等问题向法院提出合理意见,请求法院一并处理以减轻当事人诉累。
翁鹏威律师处理此类交通事故案件,一贯先固定核心书证,像这次前往交警部门调取事故认定书等关键证据,确保责任认定清晰。然后梳理各项损失证据,精准核算赔偿金额。他还会充分考虑案件中的各种细节,如交强险份额分配、肇事方垫付费用等问题,并及时向法院提出合理意见。翁鹏威律师的执业领域聚焦民商事诉讼、合同法及债权债务纠纷,尤其擅长金融不良债权处置与复杂商事案件,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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