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7日,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项目大寨弃渣场取土、弃渣,引发永善县墨翰乡大寨村皮家湾社滑坡灾害险情,29户群众房屋及居住受影响。其中20户居民签署补偿协议,剩余住户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高额安置补偿。这起涉及众多群众利益和政府责任的案件,处理起来十分棘手。
2019年开始执业的李朝永,已在云南昭通承办案件逾10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秉持“专业求精、审慎尽责,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他接受永某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出庭应诉。
面对这起涉及群体性利益的行政诉讼,李朝永没有急于求成。他深知,要想妥善解决问题,必须理清其中复杂的法律关系。他深入调查核实,详细查阅政府部门相关处理文件及处理程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严谨的逻辑梳理,他找到了案件的关键所在,即如何平衡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的合理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李朝永积极配合承办法官,向原告明理释法。他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分析,让原告理解政府在处理灾害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补偿的合理性。他的努力没有白费,最终法院判决政府部门不予赔偿高额安置补偿,仅需对多名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这一结果既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李朝永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逻辑推理和积极的沟通协调,成功破解了复杂的困局,为今后处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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