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在杭州某幕墙工程项目管理时,因在工程款审批环节为劳务包工头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涉案金额7.8万元。公安机关提供了工程款审批记录、款项往来凭证等证据,而己方的困境在于这些证据看似指向有罪。
执业五年的蔡泽业在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警觉到公安机关认定的受贿行为在证据关联性、完整性上可能存在问题。他立即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蔡泽业深知,刑事辩护中证据的严谨性至关重要,此前他承办过多起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蔡泽业运用“证据瑕疵筛查法”,重点梳理工程款审批流程、款项往来记录及证人证言。他发现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委托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核心构成要件。同行常见的处理方式可能只是简单查看证据,而他会深入分析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完整性。
在审查起诉阶段,蔡泽业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详细阐述证据不足的法律依据。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他进一步针对补充证据进行质证,明确指出补充材料仍未弥补原有证据缺陷。他还建立了刑事辩护证据数据库,将过往类似案件的证据情况进行整理,在本案中对比分析,更加精准地找出证据问题。
最后,蔡泽业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蔡泽业将“证据瑕疵筛查法”应用于多起刑事案件,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刑事辩护提供了可复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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