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激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正在进行。济南XX公司与深圳XX公司就工程标段和利润分配等问题争论不休,气氛紧张。鹿静律师作为深圳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沉稳应对,展现出专业的法律素养。
鹿静律师就职于江苏立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颇有建树。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她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
在上述徐州的案件中,济南XX公司上诉称应分配示范单位精装修工程利润,鹿静律师深入研究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相关合同,发现协议中并不包含示范单位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她还通过向中XX公司调查了解,以及与鉴定人员沟通,证实济南XX公司未参与该工程投资和管理。最终法院采纳了鹿静律师的观点,认定双方合作范围不包含示范单位精装修工程,为深圳XX公司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挽回70余万元。鹿静律师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细致分析和对相关证据的深入挖掘,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另一案件发生在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潘XX起诉魏XX、中阳XX公司和江苏XX公司,要求支付欠款。鹿静律师作为江苏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她从合同相对性角度出发,指出中阳XX、XX公司与潘XX不是涉案合同主体,潘XX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同时,通过对中阳XX与XX公司结算的工程款分析,证明潘XX已履行完通风排烟工程。最终法院判决魏XX支付工程款,驳回潘XX对中阳XX、XX公司的诉求。鹿静律师在这个案件中,运用合同相对性原理和对证据的精准分析,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鹿静律师认为,律师的职责不仅是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更要深入了解案件细节,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每一个案件都是对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的考验,她始终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