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事实背景
老刑是南通人,是南通某源公司的高管。南通某源案是南通地区有较大影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老刑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融资业务,负责团队管理及业务推广。案发后,老刑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系从犯,但鉴于涉案金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老刑当庭未上诉,判决书送达后,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任筱雯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仅剩两天。
二、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一)涉案金额的认定
法院查明的事实:任筱雯律师调取一审全部卷宗,逐笔核对老刑任职期间的吸存金额,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
双方各自主张:任筱雯律师提出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应予以核减;而一审法院之前认定的是较大的涉案金额。
法院最终认定:二审法院采信了任筱雯律师的理由。因为律师经过详细的核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一审认定的金额存在不合理之处。法院认为在确定犯罪金额时,应该准确与实际情况相符,所以支持对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进行核减。
(二)是否适用缓刑
法院查明的事实:老刑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二审期间家属多方筹措资金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并承诺配合后续清退。
双方各自主张:任筱雯律师向二审法院提出,老刑具备适用缓刑条件;一审法院基于较大的涉案金额未判处缓刑。
法院最终认定:二审法院采纳了任筱雯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老刑作为从犯,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的情节,且在二审期间积极退赃,这些都表明他有悔罪表现,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小,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三、整体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任筱雯律师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于判决后获释,在社区接受矫正。
四、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刑事案件上诉期仅十日,一旦错过判决就生效了,所以如果对判决结果有异议,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把握好上诉的时间。其次,在涉及刑事案件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是很重要的。另外,像老刑这样积极退赃,争取得到从轻处理的机会,也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五、结尾
本案中,老刑从一审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到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这个结果的转变离不开任筱雯律师的努力。任筱雯律师执业10年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及法律咨询10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她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涉案金额认定的关键问题,通过全面阅卷、精准核对,为老刑争取到了金额核减。同时,她还积极与家属沟通,促使家属筹措资金退赃,最终成功为老刑争取到了缓刑。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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