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剑律师自2005年开始执业,是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主任,深耕刑事与婚姻家庭领域,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此次肉毒素非法经营案,属于多人共同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重大假药刑事案件。涉案链条覆盖上游采购、线上分销、下游零售全环节。2023年至2025年期间,被告A在无国家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明知肉毒素产品是国家未经批准上市的注射类管制药品,仍通过线上社交渠道低价进购并大肆分销售卖。被告A还雇佣多名下线人员负责客户对接、订单发货、资金收款等工作,构建了完整的线上销售网络。其余多名涉案被告人也在明知药品违法违规的情况下,参与了分销、零售环节。
最初,公诉机关掌握了被告A等人的销售记录、资金往来等证据,但对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法定从轻情节的认定不够清晰。冯剑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仔细梳理全案卷宗证据,明确区分医美无证售药的入罪标准、情节加重边界,厘清主从犯罪责划分、大额涉案金额下的量刑区间。同时,针对当事人立功、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挽损、弥补社会危害后果等全维度从轻情节逐一论证。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公诉机关可能会强调涉案金额巨大、药品安全问题严重等,要求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冯剑律师则回应称,虽然涉案金额大,但被告A具有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且全案人员自愿认罪认罚、如实坦白、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主动完成涉案药品无害化处置、履行公益诉讼公开道歉义务等,应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经全面开庭审理,采纳了全案所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首要主犯被告A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多名从犯被告人,结合各自涉案情节,分别从轻判处长短不等有期徒刑,多人成功适用缓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全部事项依法判决,全部涉案人员按要求履行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承担违禁药品无害化处置费用;全案已退缴、追缴的全部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全部扣押涉案药品、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处置。
冯剑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精准把握相关罪名的立法要义,明确区分入罪标准和情节加重边界;全面挖掘法定从轻情节,形成完整的辩护逻辑;兼顾刑事处罚和公益诉讼双重法律风险,全方位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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