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XX被控抢劫致人死亡的二十余年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刘XX在1995年与他人预谋,对独居老人实施抢劫并致其死亡。面对这份时隔久远的陈旧案卷,自2013年开始执业,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的张耀午律师,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能力。他对案卷进行了抽丝剥茧般的细致分析,凭借着多年的法律学习和实践积累,敏锐地抓住了证据体系中的根本性缺陷。他指出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原物丢失无法复核,有力论证了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这种对证据的精准把控,正源于他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而在陈XX等人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张耀午律师作为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组建专案组展开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全部卷宗材料,形成数十万字的阅卷笔录,对每一起犯罪事实和罪名进行深入剖析。同时,他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陈XX数十次,充分沟通案件细节。作为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和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张耀午律师对司法程序有着深入的了解,这使他能够制定出“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的精准策略。在庭审中,他围绕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与公诉方展开激烈辩论,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案件涉及复杂的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张耀午律师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梳理涉案资金流向,厘清各被告人的具体责任。他凭借着系统学习所积累的对各个法律领域的深入了解,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专业论证,并在庭审中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为当事人制定了全面的辩护策略。
在被告人于X故意杀人案中,张耀午律师受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其辩护。他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案卷材料,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张耀午律师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这一荣誉体现了他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卓越表现。在本案中,他提出于X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辩护观点,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同时,紧扣案件关键法定从宽情节,为于X争取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虽然未采纳其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于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张耀午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始终秉持着“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他用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维护司法公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就像法律防线中的一块砖、一片瓦,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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