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园林绿化公司(被告C)陷入了一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泥潭。某建设公司(原告)将被告C与另外两家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数千万元及利息,还要求返还管理费数百万元。被告C面临着工程转包关系认定、合同效力争议、工程质量责任划分等多重复杂法律问题,且原告证据看似对其不利,被告C在这场纠纷中处于明显的信息和证据劣势。
2027年5月,被告C在四处寻求帮助无果后,找到了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卓玛律师。卓玛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尤其在建设工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处理过众多类似复杂案件。面对此案,卓玛律师深知关键在于理清各方的法律关系和证据的有效性,她决定先全面阅卷,从繁杂的资料中寻找突破点。
距离法院第一次开庭还剩20天。
第1天,卓玛律师完成委托手续,当晚便开始仔细查阅案件的全部卷宗,梳理各方的法律关系和证据链条。
第2天,卓玛律师组织团队对案件进行研讨,制定出初步的代理策略,包括从法律关系抗辩、证据质证、质量责任反驳和程序合规性审查等方面入手。
第3-5天,卓玛律师针对原告提交的竣工文件、工程量签证单等证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找出其中的形式瑕疵和内容不真实之处,准备质证意见。
第6-8天,卓玛律师深入研究案涉工程的招投标程序,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论证被告A与原告的转包合同无效,原告主张的管理费缺乏法律依据。
第9-12天,卓玛律师结合司法鉴定意见,详细分析原告施工存在的质量问题,整理出清晰的质量责任划分报告。
第13-15天,卓玛律师与被告C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代理策略。
第16-18天,卓玛律师对整个代理策略进行最后的审核和调整,准备好庭审所需的全部材料。
第19天,卓玛律师再次与被告C确认庭审要点和注意事项。
第20天,卓玛律师在法庭上按照既定策略进行了有力的抗辩。她主张被告C仅与被告A存在合作关系,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提交的《施工进场通知书》等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存在权利义务关系;针对原告单方制作的竣工文件、工程量签证单等证据,提出形式瑕疵及内容不真实的质证意见;结合司法鉴定意见,指出原告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应对工程质量不合格承担主要责任;提出案涉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告A与原告的转包合同无效,原告主张的管理费缺乏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A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返还原告部分管理费,驳回原告对被告C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被告C非合同相对人,原告不具备“实际施工人”身份,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要求被告C承担责任。不过,虽然此次被告C成功免除了付款责任,但如果原告后续提起上诉,卓玛律师已为被告C制定了应对方案,包括进一步收集证据、完善法律论证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为被告C保留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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