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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扣押物品依法处理,当事人未被判处刑罚,保留无犯罪记录。”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李雯菲律师专业且细致的工作。李雯菲自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约4年,而自2013年起就从事法律行业,拥有法院、行政机关双重从业背景,法律实务经验逾10年。
在这起开设赌场罪案件中,李雯菲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自首和从犯的规定,核实案件细节,确认当事人具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且系受他人安排参与、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及时固定了这些有利情节。全面阅卷后,她核算涉案金额、获利数额,明确当事人仅提供场地、协助结算,未参与赌场经营决策、分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认定其犯罪作用微小、情节显著轻微。随后,她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论述当事人从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社会危害性极低等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不起诉的规定,提出不起诉的辩护请求。最后,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推动检察机关采纳全部辩护观点,成功让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
在另一起诈骗罪案中,李雯菲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委托人,依据《刑法》中关于诈骗罪和共同犯罪的规定,核实案件事实经过,厘清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与涉案金额,同步梳理量刑情节,明确辩护核心方向。她向委托人详细讲解诈骗罪构成要件、共同犯罪责任认定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依据《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消除其顾虑,确保其在完全知情、自愿前提下同意认罪认罚。指导并协助委托人家属及时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夯实从轻量刑基础。结合委托人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从轻情节,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量刑建议,在有前科从重情节下,成功争取到有利的量刑建议。
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案件立案取保后,李雯菲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完整还原案件细节,同步阅卷梳理证据材料,依据《刑法》及计算机信息数据类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厘清案件行为边界、刑事违法性要件,精准锁定案件核心辩护突破口。她结合案件客观事实,重点论证当事人涉案行为达不到刑事入罪标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符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逐层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提交详实书面辩护法律意见,多次与办案机关当面沟通案件细节,充分阐述无罪辩护核心理由。全程跟进案件侦办进度,紧盯证据核查、事实认定全流程,依法保障当事人取保候审期间各项诉讼权利,同步配合办案机关补充案件相关情况,持续推动案件向着不追诉方向推进,最终成功促使公安机关主动撤回全案刑事起诉。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李雯菲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羁押场所会见当事人,详细核实案件核心事实,精准锁定案件无罪、罪轻情节,完整梳理全案证据逻辑与案件程序瑕疵。结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司法裁判规则,针对本案羁押期限届满、案件仍需继续侦查的法定情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起草规范、详实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及配套法律意见。多次主动与珠海当地办案民警当面沟通案情,逐条阐释案件法律适用、情节轻重、羁押必要性相关理由,充分阐明取保候审对案件侦查、当事人权益保障的双重利好,持续跟进案件进度,推动办案机关快速审查律师申请意见。全程跟进强制措施变更流程,严格把控案件刑事程序节点,同步告知当事人取保候审期间各项法定义务,规避后续违规风险,全方位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与人身权益,最终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到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