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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专业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的法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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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75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居宽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24人 执业17年
律所: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820091034514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01820122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张居宽律师,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主任,团队负责人,男,汉族,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中共党员,省律协海商委员会委员,市律协金融委委员,淮阴区法学会理事,荣获省、市、区多种荣誉。 张居宽律师团队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刑事辩护与非诉讼业务。秉承“不战而屈人之兵、先胜后战、一战而定”的办案理念,近年来,该团队辩护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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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法律行业,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存在诸多复杂问题。企业面临税务风险、合同纠纷处理难题,建筑工程中工程款支付、实际施工人认定等争议不断,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也给当事人带来巨大困扰。如何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准确把握问题实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成为法律从业者面临的重要挑战。
深耕专业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的法律先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的法律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在税务处理和合同履行上的合规难题,二是建筑工程中工程款支付、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复杂纠纷。然而,大众往往认为只要有法律条文,这些问题就能轻松解决,却忽略了法律实际应用中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企业在面对税务风险时该如何应对?建筑工程纠纷中各方责任该如何界定?合同纠纷又该如何有效解决?在这样的背景下,张居宽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人物。

张居宽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的法学学习为他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南京大学作为国内顶尖高校,其法学专业在全国名列前茅,能从这里毕业,足以证明张居宽律师的学习能力和专业素养。2004年,张居宽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这让他对企业的日常法务有了深入了解,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积累了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2008年,他转入律师行业,开启了为当事人维护权益的征程。

在他承办的众多案件中,生命权纠纷案令人印象深刻。三原告的亲属乘坐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他们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张居宽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在庭审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围绕事发道路管理者、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和XX县XX镇人民政府分别赔偿三原告损失36648.13元。作为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张居宽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领导能力和专业水平。创办律师事务所并非易事,需要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出色的管理能力。他不仅要带领团队处理各类案件,还要制定律所的发展战略,为律所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同样体现了张居宽律师的专业能力。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公司,第三人丙公司、丁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要求被告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30万元及违约金。被告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张居宽律师在庭审中,通过对《服务协议》的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及原告是否实际履行服务义务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交相关证据进行质证与认证。虽然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张居宽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展现了他对案件的严谨态度和专业判断。他作为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在处理此类涉及合同和财务的案件时,能够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相结合,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更全面的视角。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是一个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和财税专家的组织,能成为其中的委员,说明张居宽律师在财税法律领域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专业水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称被告将涉案工程转包给自己,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返还管理费。被告辩称与原告无直接施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不应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权利。张居宽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提交相关证据,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他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包括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第三人赵X签订的合作协议违法转包无效,且赵X已超付工程进度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尚不具备返还条件,管理费是否应退还缺乏充分依据,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张居宽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他作为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对金融领域的法律问题有着深入的研究,在处理建筑工程纠纷中涉及的金融问题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要点,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有力支持。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在当地金融法律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成为委员意味着张居宽律师在金融法律方面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深耕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他凭借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合同纠纷,还是棘手的建筑工程问题,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张居宽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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