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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投保被拒赔,法院判保险公司支付1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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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42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魏宪合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999+人 执业16年
律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010555935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5991606273
代表案例:6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魏宪合律师,现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兼任西安市长安区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等。代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特别是某故意杀人案在其辩护后,二审由死刑改判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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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冯某买了终身寿险,因脑梗死等疾病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拒赔。这投保时告知义务咋界定?冯某能拿到保险金吗?
带病投保被拒赔,法院判保险公司支付12.5万

冯某在保险业务员推荐下买了终身寿险。他觉得这是正规保险,按流程买的,以后有保障,问题不大。后来他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没想到,保险公司以他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偿还解除了合同。冯某慌了,自己尝试和保险公司沟通,可保险公司态度强硬,他越发焦虑,反复想不通为啥不能赔。

经人介绍,冯某找到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魏宪合律师和左律师。魏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魏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保险公司虽有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但无法证明已就健康事项对冯某进行具体询问。

围绕这个关键细节,魏律师指导冯某收集相关证据。他们仔细研究电子投保单和录音录像,查看其中关于健康询问的内容。在一审中,魏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冯某投保时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双方都没提交新证据。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某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为冯某本人操作。冯某投保时属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冯某存在带病投保恶意。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应承担保险责任。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要向冯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听到判决结果,冯某原本紧张的心终于放松下来,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买保险时仔细阅读健康询问内容,如实回答。第二,留存好投保相关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资料。

买保险时如实告知很重要,遇到纠纷也别慌。在这个案子里,魏宪合律师抓住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已具体询问健康事项的关键,成功为冯某争取到了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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