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具备青岛大学本科学历的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积累。在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学基础和敏锐的证据分析能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接手案件后,她逐页梳理23份证据材料,包括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等,从中发现核心矛盾点。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未接触打孔工具等核心区域。这种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精准把握,正是源于她本科阶段打下的坚实法学基础。
自2011年执业至今,她已承办案件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在徐X盗窃案中,面对涉案金额达“数额巨大”、可能面临较重刑罚的局面,她凭借多年的实战经验,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梳理证据、分析案情。针对控方指控的部分盗窃数额,她提出“被害人信用卡提额、分期转账需本人配合或人脸识别,被害人不知情的主张与事实存疑”,成功削弱控方部分证据效力。同时,结合案件细节,重点提出徐X具有“主动到案(自首)、初犯偶犯、退赔全部经济损失”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为其争取到缓刑判决。这种在复杂案件中迅速找到辩护切入点的能力,离不开她十余年深耕刑事辩护一线的沉淀。
作为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她在案件办理中展现出了卓越的领导和决策能力。在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中,她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被告人委托,全面阅卷、梳理证据,围绕证件性质、变造数量、主观恶性、量刑情节等焦点制定辩护方案。在庭审及认罪认罚环节,她重点阐述被告人主观恶性小、具有自首、全额退缴、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犯罪情节较轻,符合适用缓刑条件,请求法院大幅从宽量刑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充分采纳她的辩护意见,将原量刑建议显著下调,实现了量刑建议大幅降低、实刑变缓刑的理想辩护效果。她作为律所副主任,对案件的整体把控和辩护策略的制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她还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这些社会职务让她对司法裁判尺度有更精准的把握,在案件办理中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与检察机关和法院的沟通协调中,她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素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曾获滨州市滨城区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2024年被滨州市律师行业党委、滨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9月作为律师代表参加山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这些荣誉是对她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高度认可。在多起案件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成功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她就像一位敏锐的猎手,从证据的缝隙中寻找生机,为当事人带来希望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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