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博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是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伙人,也是金亚太刑事业务中心毒品犯罪辩护部副主任。他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在人身犯罪、经济犯罪等领域经验丰富。
在D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储博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提交手续并阅卷,制作详细笔录。他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进行了全覆盖法律与案例检索。他指出,上游犯罪未查证属实,上游犯罪分子未到案且身份无法确认,认定DX构成该罪证据不足;DX主观上对取现款项性质并不“明知”,不具有掩饰、隐瞒的故意;即便认定其实施了该行为,也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可相对不起诉。为支撑观点,他还提交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调研报告”与“案例检索报告”。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后,检察官最终采纳意见,对DX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WX开设赌场案中,储博刚律师同样第一时间阅卷并梳理关键点。他结合WX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认为其犯罪情节较轻,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随后,他前往检察机关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同意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中给出缓刑建议。经开庭审理,一审判决W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储博刚律师常秉持“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往正义”的理念。在这两起案件中,他对证据的细致审查、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以及与检察官的积极沟通,都是这一理念的体现。对于此类刑事案件,关键在于全面审查证据、准确把握法律关系、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储博刚律师以其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践行了他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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