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廖XX与杨XX在2019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里有明确约定:廖XX分得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杨XX要向廖XX支付500,000元现金,需在两年内付清;该房屋剩余的330,000元银行按揭贷款由杨XX负责偿还。然而离婚之后,杨XX只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应付款项和房屋贷款都没按约定履行。到了2024年,廖XX为子女教育出售房屋时,只能自行垫付结清了剩余银行贷款本息,共计211,954.74元。廖XX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都燕果律师团队向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XX支付拖欠的补偿款和自己垫付的房贷本息。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欠款金额是否准确
庭审中,对方对欠款金额提出异议。都燕果律师围绕《离婚协议书》和款项支付凭证进行举证和论证。法院查明,杨XX确实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双方约定杨XX应支付500,000元,根据款项支付凭证,法院认定杨XX尚欠廖XX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374,500元。
第二,垫付房贷的偿还责任归属
对方对廖XX垫付房贷的偿还责任也提出了异议。都燕果律师拿出银行结清证明以及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等证据,强调协议约定房屋贷款由杨XX承担。法院经审理查明,廖XX为出售房屋垫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211,954.74元,根据协议约定及公证书内容,认定该笔费用应由杨XX承担。
第三,离婚协议的效力
对方可能试图以各种理由否认离婚协议的效力。都燕果律师强调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杨XX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法院最终认定,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杨XX必须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都燕果律师的意见,判决支持了廖XX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杨XX需向廖XX支付款项共计586,454.74元,并且承担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把各项条款写清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遇到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转账记录、协议文本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带来的启示与律师的优秀之处
这起案件明确了离婚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对于那些怠于履行义务的一方起到了警示作用。都燕果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处理过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深厚的法学功底,尤其是四川大学求学期间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财产纠纷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他通过精准梳理案件事实,系统组织证据链,尤其是充分利用经公证的委托书来佐证垫付房贷行为的必要性与关联性,成功说服法院作出对委托人有利的裁判。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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